服務收費 | |
提供票務服務 ·A. 更改機票路線或再發出機票 ·B. 辦理需更改機票號碼的再確認機票手續 ·C. 代辦機票退款 ·D. 發出屬於不提供佣金的航空公司或 廉價航空公司的機票 ·E. 更改乘客訂位紀錄(Passenger Name Record)內的乘客姓名 ·F. 其他與票務有關的服務 每張機票或每次港幣四百五十元(視何者適 |
每張機票或每次港幣四百五十元 (視何者適用而定) |
代辦並送遞除機票以外的票券(如火車 票或船票等) | 每張港幣四百五十元 |
辦公時間外緊急送遞旅遊證件 | 每次港幣四百五十元 (不包括交通費) |
註:1. 第 1(c)項不包括民航處批准的港幣二百五十元退票手續費。 |